|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09-04-10, 08:45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枉顧消費者權益!拆帳糾紛 中華電信8日對台灣固網斷訊
更新日期:2009/04/09 13:47
中華電信傳出對台灣大哥大斷訊,中華電信今(9)天上午澄清絕無斷訊,僅是限縮部分頻寬,歷時約24小時,同時密切觀察客戶訊務流量,均無異常,今早恢復原有頻寬。不過,台灣固網則反嗆,中華電信綁架消費者逕行斷訊,以換取自身不當商業利益,已做好萬全調度準備,確保消費者權益。 中華電信今天說,昨天對台灣固網絕無斷訊,僅是限縮部分頻寬,而且是在充分考量客戶權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執行。4月8日實施後在主管機關NCC行政指導下,密切觀察客戶訊務流量及客訴情形,均無異常現象。 中華電信說,上午剛接獲台固來函稱未繳之費用,將按月開立支票交付公正第三人保管,中華電信已暫時恢復原使用頻寬,未來亦將繼續秉持最大誠意與業者協商,以健全台灣網際網路市場。 台灣固網則反擊表示,台灣固網不是「拒付」中華電信互連頻寬(IP Peering)費用,而是在NCC仲裁期間,暫緩支付爭議款,這筆款項已提存公正第三者律師事務所,以示台灣固網履約誠意。對於中華電信綁架消費者逕行斷訊,以換取自身不當商業利益,台灣固網已做好萬全調度準備,確保消費者權益。 台灣固網說,對於市場獨大業者中華電信片面降低與台灣固網網際網路互連之訊務量,罔顧500萬網際網路消費者權益,已正式發出抗議,並要求中華電信立即中止一切損害用戶通信權益之行為。 台灣固網總經理張孝威表示,中華電信長期挾市場獨占優勢對其他業者進行不公平競爭,嚴重影響國內網際網路市場競爭力。並表示,中華電信長期濫用其市場獨大優勢,要求與其互連的業者負擔雙方訊務頻寬費用,定價為美國之6~7倍,且使用頻寬愈大,單價反而愈高,違反使用量越大、單價成本降低的商業規則,其他業者被迫接受不合理的互連費用,嚴重影響台灣網際網路服務的競爭力。 台灣固網說,昨天的事件是該公司於年初發函中華電信表示,雙方對98年度起之費用尚未達成協議,將先暫緩支付互連頻寬費用,以加速雙方協商進度,並向NCC申請裁決。不過,中華電信在NCC裁決結果未確定、且雙方已於4月3日之協商會議達成將本於最大善意及誠意,盡力達成網際網路互連頻寬價格協議之前,竟於4月8日逕行降低雙方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訊務,實已嚴重違反企業誠信,置消費者權益於不顧。 台灣固網表示,台灣固網將持續尋求與中華電信協商並靜候NCC之調處結束。同時將持續做好充分調度,提供客戶高品質之網際網路服務、盡力保持連線速度與穩定度,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04/09 台灣就是一個這樣是非不分的國家 台灣固網不付中華電信互連頻寬(IP Peering)費用畢竟是事實 所以枉顧消費者權益的是台灣固網 以中華電信來說當然是要採取必要措施 該被指責的是臺灣固網吧!!! 法律還沒裁決前..妳就必須依照原規定繳費 不能斷訊那不是鼓勵企業違約嗎?? 消費者的權益該由台灣固網來負責 豈能責怪中華電信呢 雖然我也很厭惡中華電信 但這次是台灣固網對不起消費者的啦!!!! |
送花文章: 39317,
|
有 3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
2009-04-10, 08:47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電信大戰 消保會:消費者為重
更新日期:2009/04/10 09:03 【記者冉祥蓓報導】台灣大拒付中華電信網路互連費用,中華電信對台灣大哥大採逐步斷訊策略,首先減少五分之一的網路流量,約有180萬用戶受影響。消保會消保官指出,目前業者競爭屬雙敗局面,消費者權益至上,台灣大不應拒付款項,理想策略應是先付款,再循法律途徑申請仲裁。 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表示,台灣大和中華電信應有契約在先,若有爭議可向法院申請仲裁,台灣大哥大若認為契約不合理,理想作法應為先將款項繳給中華電信,事後再請求法院要求返還,但目前中華電信因收不到錢而採取的報復措施,讓業者間呈現雙敗的局面。 張嘉麟說,業者的合約糾紛不能影響消費者,但消費者若想對台灣大申請賠償因舉證困難,所以會有一定難度,最理想是業者主動給予回饋措施或折抵費用方案,無論如何都要看當初雙方契約上的約定內容做判斷。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中華電信長期一家獨大,電路費應調降至60元左右,電路費是全民的財產並不是中華電信牟利工具,中華電信也不應該通吃市場讓其他業者無力競爭,主管機關應積極協調。 公平會發言人吳秀明表示,目前也會朝中華電信是否有有濫用市場優勢阻礙競爭方向調查,若查出具體事證,也會持續追蹤處理。 本則新聞由台灣醒報提供 2009/04/10 http://news.msn.com.tw/news1240239.aspx 電路費是全民的財產並不是中華電信牟利工具 那就立法將這些電路獨立出來吧!! 否則只會做表面文章的裝樣子有啥用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9-04-11, 02:22 AM | #3 (permalink) |
管理員
|
台固錯在拿它的用戶跟中華電對賭,還拉遠傳下來結盟(遠傳的用戶要幫忙分擔台固
的互聯路由?)一起對抗中華電,在體制尚未變更前各大ISP只能乖乖繳納..... 同時~ 他們應該聯合同業向NCC施壓,讓俗稱最後一哩的線路所有權從中華電手上取回,收 規國營,把競爭基礎回歸原點。之前電信總局設置的基礎建設由國家掌管業者租用, 讓中華電失去他過去電信局的優勢,讓費用合理化.... 收電路費絕對何哩,因為當時建設的線路需要維護、更新、鋪設,甚至改裝設備來 因應後來的電信技術,這些成本是該大家分攤,但是當成本回收後就不該維持高價 來借機取得優勢...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送花文章: 79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