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ondex
g大好久不見....先感謝您的寶貴經驗...!!!
在仔細端詳了您的大作以後...
小弟發現...台灣跟國外的房屋保險規範差異頗大...
首先台灣這裡房屋跟銀行貸款的話...只有火險是必保...
當然應該你已經跟銀行貸款了...所以受益人是銀行...
銀行原則不會請借款人加保其他保險或是體檢...!!!
此外有關定型化契約的部份...此地金管機構及消保會的規範頗嚴...
任何契約內有關個人權利與義務的宣示...必須用粗體字加大...
並必須請立約人於詳細閱讀後簽字或蓋章才可生效...
如果銀行作不到的話...或是銀行故意隱瞞的話...其實法院的判例很多...
所以台灣的金融機構一般不敢輕忽借款人的權益!!!
當然誠如您文中所言....保險還是有其複雜性跟專業性...
所以一般民眾在面對時還是要請專家協助較好...!!!
我拉哩拉渣寫了一些自己以為是的想法... 文不成文...
甚至可能錯誤連篇...還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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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amadbee
首先感謝g大叔貼心提供經驗談! ![Good Job](images/smilies/onion/on_02.gif)
不過印象中,接觸到的國內保險裡,
保戶並無" 受保方有義務自動更新自己的健康狀況,以便保險業者斟酌調高保費"之條款或義務。
反而是保戶在保險公司承保前,只要 無任何健康檢查異常之報告,
意即保戶本身不自知身體有任何異常下投保,保險公司皆應概括承受保戶所投保之險種理賠內容。
以上若有謬誤,還請各位先進指正。 ![擦擦汗](images/smilies/onion/on_5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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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號稱是保險業最密集完善的國家,可是還是有些走漏洞的不肖業者蠻幹著,這些都尚等法庭的裁決,反正沒有專業律師當靠山是行不通的,這裡的一切在簽名前要極端的小心,保險業吃定了英語非母語的新移民,一不小心可虧大了;當然那些頗富盛名的大企業是不會走這種卑劣之道的,這我可點滴在心頭。
台灣保險業者也會走漏洞的,我的親朋們都有吃虧的經驗,真是委屈他們了。
凡事小心為妙,詳讀(最好請律師逐條解釋再簽字最好)條文,切勿急忙行事,急和趕最容易出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