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就是因為司法有差別待遇
所以更該廢除死刑
冤殺一個人要比殘殺一個人的罪惡更重大吧!!!
如果地獄中有比十八層地獄更深的
那都該是關上這些草菅人命的司法警務人員才對
確實有人該被判死刑
但那同時也會讓更多的冤殺產生
主要還是在我們的司法警務人員的素質還是不夠基本水準吧!!!
小說中那種神探..影片中那種警探
現實中很難存在的
廢除死刑加重刑期才是比較妥善的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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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人權團體最氣的是法務部長是死刑最後的把關員
能當上法務部長的人絕不可能不懂法律,至少他要簽准執行死刑前確定沒有剥奪當事人"非常上訴"的權利
台灣司法制度可怕的並非來至高層的無形黑手,一般老百姓不是政治人物,在上位的人根本不會干涉,真正可怕的應該是"官官相護",刑事案件一審法官亂判,之後倒楣的在二審三審遇到法官是學長/學弟/同學/老師的關係,維持原判決幾乎是逃不掉
只有陳水扁的弊案,幾乎參與的檢察官及法官都被輿論用放大鏡來檢視,連開羈押庭的法官都被媒體或名嘴查他們過去判過什麼案件?曾收押過多少人?相對一般死刑判決的法官有誰去管他們過去的風評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