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這叫逼不得已
就跟台灣發消費券相同的道理
發了是浪費國家公帑
不發是你死更快
浪費跟破產,選一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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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都覺得
並不是不能夠接手
而是要去思考一個問題
到底是甚麼原因造成通用走到這般田地?
一定是有錯誤的決策或是特定的人士所造成的
既然犯了錯誤,就應該要自己承擔責任
但看過很多政府援助企業的例子
這些企業犯了天大的錯誤,卻都要老百姓來承擔責任
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事情?
我也要去開公司當老闆,反正虧大錢有政府老百姓當冤大頭替我付錢
企業內部誰該下台負責任、企業內部那些地方需要檢討
應該是要向政府提出一份可以接受的檢討方案,才要求政府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