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贊成告,雙手贊成。
以前某法院曾經來了一名美女檢察官,馬上就有兩名男檢察官為她爭鋒吃醋。這兩名**為贏得美女青睞,居然彼此互相告密陷害,鬧到最後上級不得不把這三名有關的檢察官分別調到不同的法院。更要不得的是這兩名男檢察官都有家室了。想想看,要是小老百姓天大的冤屈落到這種**手上,還能指望他們伸張正義嗎?有些**案件太多怕消化不完,影響升遷,昧著良心將原告地址、個人資料告訴被告,強迫原告和被告和解。有些**利用可以指揮警察的權力,勾結黑道、貪贓枉法。於理來說,這些正義防線最後的把關者應該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要求,凡是人格不端正,就應該革職查辦才對,而不是草草記過申誡了事,偏偏整個行政體系都對這些**都十分客氣,導致他們有恃無恐,應該認真辦的案件不好好辦,對無權無勢的市井小民卻窮追猛打。所以總統告檢察官,正好可以為小老百姓出口悶氣!
我不否認極少數檢察官不畏權勢、正直無私,但是這畢竟是兔角龜毛,多半檢察官還是尸位素餐、作威作福,要指望他們主持正義簡直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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