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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09.06.09 11:50 am
總統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涉製作不實筆錄,透過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此舉凸顯程序正義的重要性,藉此提醒檢察官謹慎辦案。 馬總統控告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涉製作不實筆錄,3月間透過律師聲請交付審判。總統府昨天表示,馬總統此舉不是為個人利益,而是為了千千萬萬人的權利。 國民黨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黨團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馬總統此舉攸關訴訟人權益、伸張基本人權及法律正義,黨團表示尊重。 林鴻池認為,此事凸顯幾點正面意義,包括法律上程序正義的重要性;藉此提醒檢察官未來要謹慎辦案,尊重當事人的陳述;此外,黨團也希望各界理性看待此事,不要流於政治上的口水戰。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4952109.shtml --------------------------------------------------------------------- 馬告侯寬仁案,連藍名嘴都痛批馬身為大總統追殺小小檢察官是不對的,我的看法是~ 1.當大檢察官追殺小老百姓時誰替我們說話? 2.這個案件足以證明馬英九~一,沒有干擾司法,二,干擾不了司法,否則檢方怎會官官相護到連總統提告都可以直接簽結不起訴 3.對於一個起訴率高定罪率低的檢察官,連總統都拿他沒辦法,我們小老百姓是否更求助無門 4.有人認為總統不該告自己行政體系成員,如果不讓司法作出判例以後筆錄不實還是會繼續下去,被告的權益如何保障? 基本上,我是反對總統告媒體或小老百姓,但這個案件發生時間點是馬英九還沒當總統以前,而且,經媒體報導檢察官不實之內容也太離譜,連當時審理的法官都搖頭 馬英九確實運氣不佳,上任以來不管大小事情動輒得咎,前調查局長向前總統通風報信,涉密案就只追究葉盛茂的責任,彷彿跟陳水扁無關,如果是發生在馬英九身上一定死得很難看 此帖於 2009-06-09 03:43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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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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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一碼歸一碼.....我贊成告!!
我們撇開馬英九是現任總統的問題,在當時他好歹也是"公眾人物"、"前市長",而且他 還有法律背景ㄝ,侯檢察官居然"敢"筆錄登載不實,身為小老百姓啥都不是的我們既不 懂法律也沒權勢靠山,遇到這種貨色豈不冤獄難逃?! ![]() ![]() 你坑外行人也就罷了,居然連哈佛法學博士、政治人物你都敢矇,這種不公不正的傢伙 正是我國司法不能獨立的禍源!!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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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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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贊成告,雙手贊成。
以前某法院曾經來了一名美女檢察官,馬上就有兩名男檢察官為她爭鋒吃醋。這兩名**為贏得美女青睞,居然彼此互相告密陷害,鬧到最後上級不得不把這三名有關的檢察官分別調到不同的法院。更要不得的是這兩名男檢察官都有家室了。想想看,要是小老百姓天大的冤屈落到這種**手上,還能指望他們伸張正義嗎?有些**案件太多怕消化不完,影響升遷,昧著良心將原告地址、個人資料告訴被告,強迫原告和被告和解。有些**利用可以指揮警察的權力,勾結黑道、貪贓枉法。於理來說,這些正義防線最後的把關者應該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要求,凡是人格不端正,就應該革職查辦才對,而不是草草記過申誡了事,偏偏整個行政體系都對這些**都十分客氣,導致他們有恃無恐,應該認真辦的案件不好好辦,對無權無勢的市井小民卻窮追猛打。所以總統告檢察官,正好可以為小老百姓出口悶氣! 我不否認極少數檢察官不畏權勢、正直無私,但是這畢竟是兔角龜毛,多半檢察官還是尸位素餐、作威作福,要指望他們主持正義簡直比登天還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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