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oney
把這些犯法的青少年通通抓去關吧!
關到生蜘蛛絲~關到不認得爹娘,
相信他們在獄裡,早上被老大當活靶,當沙包,
晚上還要抓大哥褲角,被大哥當尿架,被大哥雞姦...搞到天天菊花開
拉屎拉尿都要報告,晚上起床翻個身~就沒地方睡覺,
保證他們在獄中生不如死....比畜牲還不如!..比街上的狗還可憐,
這群年青人都是自找的!
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犯法了,
可見這一群青少年...連小學的程度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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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話讓我想起電影刺激1995橋段...終身監禁的人被關了幾十年獲得假釋
,出來後與社會嚴重脫節。沒有朋友甚至沒有家人....難以適應最後選擇自殺
那些小王八蛋如果關個30年出來就快50歲了,人生浪費了大半,父母不知還
在不在,兄弟姐妹能接納否?........不堪設想阿
引用:
作者: ppp0600
現在教育本來就是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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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玩不玩假我們不討論,但是卻可以肯定一點"老師絕對不敢玩真的"!!
現在這種社會老師敢冒遭人砍死的風險去"教育"不良少年嗎?...我懷疑
引用:
作者: mini
我想一般人或多或少在
交給律師 後失利
會有 DIY 或 放棄 的想法出現
但
一般人生活都已用盡了大部分的體力與心力
哪可能 來個 DIY
也只有 氣盛的年輕人 或 擁有黑道勢力 的人
才可能 DIY付諸實行吧
至於 "當法律不能還你公道維護真理伸張正義時我們還剩什麼?"
解答還是
玩法嘍~
不過不是叫你 "知法玩法"
而是想想看如何把法律上的局勢變大
有人選擇訴諸媒體網路
有人選擇走民代什麼的人脈
總之
那個時候就是告訴你
不要再自己傻傻的還催眠自己 "我都不懂,全部交給你,請幫幫我..."
只有自己也盡一份力
才能實現 "天助自助者" 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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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
引用:
作者: KL-iris
有時候也蠻納悶的,警方逮捕到嫌疑犯後,戴上用膠帶包好臉部之安全帽,讓犯罪者的相貌遮掩,而受害者本人或其親屬一再的在鏡頭前被白痴記者問現在的心情怎樣?法律是在保護誰?搞不懂?罪犯不是要公諸於世讓大眾提防嗎?因為十之八九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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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人權,我倒想看看當人權團體變成受害者家屬時他有多理性,會不會變成
佛祖那般原諒兇手...
引用:
作者: 不知道
無論社會變成怎樣,日子還是要過
如何將自己認為是苦日子的生活轉化成愉快的人生
不正是命運對我們的考驗嗎
等待時機,把握時機
機會到了,能盡自己所能改變,就好好把握住
時機未到,就盡量將傷害降到最低,慢慢等待時機
人生是苦是樂,全在轉念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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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聽不知道居士一番話勝讀10本經
引用:
作者: Chin-Wei
『社會正義的終極目的在於穩定財務的佔有』
出自:人性論(論政府的起源), 大衛。休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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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所謂社會正義之目的就是這麼簡單,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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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要包含權勢....例如你有個17歲的兒子把人家16歲的女兒肚子弄大了
如果你是立法委員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宴客準備當阿公...
萬一你是普通小老百姓又沒一點臭錢,恐怕兒子會被人家告性侵被檢察官以
強制性交罪起訴蹲幾年苦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