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ey
台灣多是採取歐美的刑法,
獄中採取正義模式.矯治模式.懲罰模式,
目的在予矯正.及教育受刑人心智,
因為在歐美的專家研究中,對受刑人處以以暴制暴的方式~
對於累犯並沒有助益,反而會加重其出獄後再犯罪率,
所以其中還是以矯正模式居多,
否則監獄人滿為患,就如報章所說~翻個身就沒地方睡,
所以法律有所謂的社會役.家庭監禁.勞動役.或是假釋等等模式出現,
如果硬要說法律和治安力量是以暴制暴...那似乎過於牽強!
所以如果說,你今天沒有交作業了,
老師拿教鞭打你手心,你就說是法律給予老師的暴力,
那麼就像現在的草莓族,不能打,不能罵,打了就被偷拍,就上報導,讓老師羞愧,
愛的教育的結果...其實還是呈現極度兩極化
就如現在一些輕易犯法的青年,在二十年前也是如此~
但是屁了那麼多話,其實若說~~如果今天死的是您們的家人,
如果今天被砍的是您們的家人...那麼可能大家都不會說那麼多風涼話和屁話,
您可能不會在跟大家在那邊贊不贊成的討論~
您肯定跟我一樣,就說讓這群小伙子...去獄中好好享受吧!
記者多次問白冰冰願不願意原諒陳進興?
白冰冰已多次表示~永遠不可能會原諒,就算她已經習佛,換成您若是白冰冰呢?
老實說...我倒是希望現今的法律,""""真的是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存在"""
我倒是希望,這個社會真的都有私刑,
法律真的能夠附予以暴制暴,那死的人就不會冤了!
可惜這些打死人的年輕小伙子,依台灣刑法,加上假釋,
關個三五年就出來了...出來後又是活龍一條,吃香喝辣,
所有的人就真的會反省嗎?對被害加屬就真的有交代嗎?
法律真的是保障人民嗎?法律的懲戒面,真的有達到懲治目的嗎?有待觀察.....
還不如獄中大哥的私刑~來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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