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無能的昏君手下搞出來的天才事蹟...
行政院狗拿耗子多管閒事,要按照邱副部長的作法,葉金川可以下台了衛生署
可以裁撤了....因為沒有作為也沒有作用....
當北縣消保官在稽查時衛生署就該從旁從背後協助,而不是置身事外導最後
跳出來開一槍,然後發現"糟糕~子彈似乎會跳回自己身上"就拿消保官當盾
牌擋子彈...
業者事後的檢驗不但與消保官取樣的標的可能有不同,甚至取樣標的都可以
動手腳。而實驗室在那爭的面紅耳赤真可笑...難道對方不能讓你取樣的樣品
有作弊嗎?....先射箭在畫靶...讓結果OK
假如業者與消保官的檢驗標的是"同時取樣"各自分送不同單位檢驗這樣還有起碼
的證據力,一個上午一個下午能說是同鍋油嗎?
以前唸國中時學校與警方合作查學生有無吸毒,就會在學校實施驗尿,而那些有
吸毒的就向沒西毒的同學"買尿"送驗,只有一個笨蛋去跟女孩子買被查出有問題
而導致東窗事發....由於學生可以送驗作假而校方無法比照嫌疑犯那樣取樣,最
後學校再也不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了....
實驗室不應該跳出來淌渾水,應該僅對"我取得的化驗標的、檢驗結果"做背書,
這樣萬一對方送來的標的有問題也不至於牽連到自己的信譽。否則外界懷疑你
替業者背書就會懷疑你收錢替人做假....
消保官檢驗的數據的確比較具公正性....除非能證明該消保官與該業者有恩怨
借機報復,否則他何必要對業者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