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是初戀
倒不如說是暗戀
宅男嘛,怎麼可能輕易被看上
倒是常常看上心儀對象,每個求學階段起碼有一個
就好像信仰一樣,孤單時總會出現一個(女)神,她就是黑暗中的燈塔
(好啦,黑夜中的車頭燈也行啦~~)
知道她不欣賞自己時,真的很難過的,就好像被魔法打中心臟一樣,超痛的
即使她沒說"No",隔天太陽升起時鼓足勇氣繼續追
但那結局就好像是被該死的導演給框定住一樣,失敗終究是失敗
看不起你的女神,還是會成為某個壞胚子的糟糠妻...
雪...特...別地深,從此我也學會二個道理:
1. 人就是飯劍,手邊的幸福、被愛的溫暖都不會珍惜,反而特別喜愛越夜越危險的刺激
2. 不要再當乖乖牌,癡癡付出、傻傻等候、默默承受,人家耍酷耍帥耍狠,以及沒按時繳稅的,早就大喇喇左擁右抱,享受納稅人的建設成果...
當傷心完畢,也該拿到學分走人
感謝,還是得感謝
感謝,又不代表要吃回頭草,要不要吃是另一回事
至於心中被占據一角,又有何妨?
只要見解越多,經驗越豐富
被佔據的容量不變,心胸卻越來越寬大,上了年紀拿出來回味時
初戀也不過是滄海一粟啊
屆時侃侃而談,既不傷心又不難過,沒事還可以炫耀炫耀
『哼,我的初戀可是個美女,她還拍過廣告喔~~』
以上,請當唬爛看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