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0,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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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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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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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471
如果就法律條文來講...永遠不會有結論
就道德層面來說~當然要賠償
人家辛辛苦苦攥錢買房子然後租給你,你卻故意在裡面自殺,讓房屋價值減少
甚至無法出租、出售,所有人總不能自己住吧?
死者為大~但是連死了都這麼自私那以後是不是大家都不要租房子了?
就像計程車司機那輛大約有15年的天王星轎車,我相信它功能正常可以維持
司機的工作,現在車爛了他找誰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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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事情就可以分兩個角度去看
從法律上應不應該賠?
從情理上應不應該賠?
中國人常常在講--情、理、法
我個人是認為在情這方面來講
死者為大,不應該再追究了
但從理這方面來講,是應該要還給湯尼陳一個公道
就法這個方面來講,前面也許多人講過了法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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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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