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如果就法律條文來講...永遠不會有結論
就道德層面來說~當然要賠償
人家辛辛苦苦攥錢買房子然後租給你,你卻故意在裡面自殺,讓房屋價值減少
甚至無法出租、出售,所有人總不能自己住吧?
死者為大~但是連死了都這麼自私那以後是不是大家都不要租房子了?
就像計程車司機那輛大約有15年的天王星轎車,我相信它功能正常可以維持
司機的工作,現在車爛了他找誰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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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死的人給你考慮這麼多,他什麼時候才死的成?人在絕望中腦子都是不清楚的,腦子清楚的人幹嘛自殺,去跟敵人廝殺還比較有建設性
這種事層出不窮,我們誰也沒把握不會有脆弱的時候,陳先生這位房東也不太敬業嘛,連房客有異樣也不知道,這好像也不能全都怪到死者身上,所以說雙方都有不是之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