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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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藍色協奏曲  不是故意抓你語病,你說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是因為新聞上這樣報導,所以就這樣認為嗎?
 
 那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我穿一件背後有『幹』字的T恤,這樣也是等於在挑釁嗎?
 
 我今天想表達的意思是:不管如呵,今天那位志工是否有背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
 也不能因為跟利益相衝突,就可以動手打人!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這句話我懂,因為這個意思就是說,
 今天有個人殺了人了,但是只要他有表現悔意,法官就不能判他死刑,
 因為這時候人權團體就會出來捍衛人權!
 
 假設說,我今天桶你一刀,你認為套用你所謂的人權論!
 
 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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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人不在現場, 所以我的確是這麼認為的 
 
站在我自己的立場, 我穿著那樣的背心, 然後攤販打傷,
我一定私下解決(我認為我沒有犯到你這位攤販, 而你卻跑來對我動手, 那你就是該死)
這種事本來就應該私下把那個攤販毀了...
(把手打斷, 看他怎麼再動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