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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7-27, 04:40 PM   #21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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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台灣司法偉大與可貴之處在於,很多人認為不會定罪或應該判有罪的刑事案件,等到判決出來的結果,往往會出乎意料,就得看法官的心證

至少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dell似乎難以反控誣告

而且對方的意圖很清楚,就是要求dell屢行合約(報導中好像沒有附帶告民事要求賠多少?)

我看哪位告人的碩士生可能太閒吃飽太撐,才不在乎跑法院
我覺得這一次不會出乎意料太多
因為他告的罪名不符合一般社會的認知
如果戴爾堅持不退款那才叫詐欺不是嗎?

人家都說要退錢了,這很難告啦
就像侯寬仁起訴馬英九,用的罪名也是白痴都知道那不成立,絕對告不成
那幹嘛起訴?阿就做給人家看嘛,我看這次應該也是

你如果告戴爾違反消費者權益,那不就合理了嗎?用詐欺罪感覺就是惡意的,就算我
討厭戴爾的作風,也不要支持這種的,社會觀感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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