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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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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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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導盲犬真的是非常優秀的心靈助手 每次看到導盲犬都很感動,他們比料理東西軍的「仕事人」更堅持、更專一 還是溫柔又堅強的守護者,他們讓我肅然起敬,有很多人類連自己該做的事都做不好呢 不過有件事還是要請大家要克制一下,那就是不要去跟導盲犬玩 在牠戴上導盲鞍的時候,他就是工作中,請不要讓他分心,這個是要提醒小朋友的 工作中他的首要任務就是把主人平安送到目的地 所以他不是故意不理人,而是任務還沒完成 我知道導盲犬很可愛很帥氣很稀奇 可是請不要在牠工作時撘訕牠唷,萬一造成牠主人的危機就不好了 捷運車廂內無所謂,反正我們會讓座給他主人,不會讓他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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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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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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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客棧真的很奇怪耶
人家是有權利帶導盲犬進來的 先通知飯店只是給它面子 不通知是本來就可以進去說 還有理由更怪 說有客人會對狗過敏,所以不可以讓狗在人多的餐廳 如果我說我對海鮮過敏 那可不可以叫飯店把海鮮類的全丟掉 真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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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喜憨兒][心路][伊甸][慈濟][勵馨][創世][聯合勸募]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 希望有 單單純純的世界 我 希望能 快快樂樂的生活 我 希望 希望不再是希望 加油!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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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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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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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上面的新聞內容的話.....我是覺得飯店業者比較有理。妳基金會主任還特別陪同出來協調,協調什麼?
有視障人士同行? 引用:
沒有視障人士同行也不是訓練狗硬要帶著狗去,仗著是什麼? 此帖於 2009-08-05 02:27 PM 被 Opisa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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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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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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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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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用 Google 大神查了一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一章 第六十條 完整條文如下: http://www.guidedog.org.tw/guidedog_10.htm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從法條來看 ,毫無疑問...飯店業者是明顯違法的 ![]() 此帖於 2009-08-05 04:21 PM 被 Dimo Chen 編輯. 原因: 修正條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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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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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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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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