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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9-02, 09:24 AM   #6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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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查看文章
我也是覺得很奇怪

怎麼偽證罪先判?還判得很奇怪?

陳竟然要加重刑罰,還說不適用減刑?

他不是和扁家差不多時候接受偵訊嗎?

怎麼還會不符合減刑,而扁家就符合?




另外問一個問題

現在只是偽證罪,那若是行賄罪又判下來

那麼刑責是累加嗎?還是取最重的那個刑責執行
陳水扁第二次被追加起訴時,檢方就簽結了不起訴陳敏薰,所以沒有行賄問題

檢方認為,陳敏薰送錢給扁家,屬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現行法律並不處罰,予以簽結


我認為應該是媒體弄錯,天下哪有法令被告不認罪,還可以適用減刑條例?

被告不認罪,法院認定有罪如果還能減刑,法官真是佛心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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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710509 (2009-09-02),YaYa07 (2009-09-02),古里特 (2009-09-0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