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們公司來說,
我常常接到 ejob 來電, 問我們公司有沒有缺人,
要不要幫我們刊登求才資料....(然後就主動幫我們刊登了)......
那, 我們公司到底需不需要人......答案是: 需要人才, 不需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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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朋友失業很久了,
他一直找不到工作(說穿了就是不想做月薪17280的工作...)
我每次都跟他說, 有得做就先做, 有薪水總比沒薪水好,
你不是那一種, 很多公司搶著要的人..........(但他有聽進去嗎...我想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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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公司曾經配合我的母校,讓學生來企業實習,
但來的人,一看到公司不大(跟自己心中所認定的至少百人的企業差太多),
就沒有什麼心要來了,但也是有人非常非常努力在學習,什麼都願意做,
難道這些我都沒看到嗎??? 我都看在眼裡呀!!!
所以我一直給那個很努力在學習的人,做事的機會,
而那個人,在畢業前就被老師介紹到認識的公司去了(還向企業保證絕對不會讓企業失望)
那個人的能力好嗎..........答案是很差.........功課不好,專業又學的很爛,
但,他的態度...200%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他未來的路,所以不要說我們公司了,連別家公司都給他機會
(薪水呢...不是17280這種數字....而是3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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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政府是沒辦法管這個問題的,
因為 付錢給員工的 不是政府...
雖說很多公司真的太苛刻了, 所以需要有勞基法來保障勞工
但如果政府一直依照 [ 勞工 ] 的要求,
那結果就是[公司]被搞垮....
(~兩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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