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太能夠認同的作法?
最近台北市政府辦的一個流浪動物的收容中心,
也就是你若拾獲流浪動物,或是家裡養狗不想養了,交給收容中心,另外還
要付$2400的管理費用,收容中心就會幫你安頓那隻動物,在短期內等候
民眾認領,若沒人認養,會做人道處理。
如果沒有植入晶片的就算了~有植入晶片的,流浪中心會要求是飼主本人來辦
理才可以接受,因為現在動物醫院被禁止使用安樂死的方式,幫動物結束生命
,所以很多人家裡貓狗不想養了,就花個$2400請動物中心幫忙處理掉。
用「處理掉」這個字眼來形容,感覺似乎很不人道,但是事實也是如此~
這事就發生在我朋友姑姑家的事,我有一個朋友~他姑姑家有一隻老狗,養了
八年了,身上開始有一大堆~大大小小的病,腫瘤、咳嗽、皮膚病…等等,
結果他姑姑竟然叫我朋友,把狗送到流浪中心「處理掉」,花個$2400,處理
掉家裡的「麻煩」。
然後我就有點激動的,跟我朋友說,「養了八年了沒感情嗎」?
怎麼不養到牠死掉為止?
我朋友說:「姑姑家有兩個幼稚園小孩,狗有皮膚病,姑姑實在不敢在養」
我又問我朋友:「當初在八年前養狗的時候,就應該想到牠總有一天會老的,
如果沒辦法接受牠會老,沒辦法照顧牠終身,那八年前就不應該養牠吧?」
很多人都是如此,有時候不一定「養的起」一隻狗,
確還是要在家裡添一隻小動物,等到出問題了,生病了,或是越來越大隻養
不起了,才要想辦法要把牠「處理掉」,那麼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
當然啦~~我也不能說台北市政府辦這樣一個機構是不妥的,或是責怪我朋友他們
家姑姑的作法是不妥的,必竟有些事情雖然殘酷,但是總要去面對的,市政府
也是為了減低流浪動物在外亂跑,造成更多問題,我朋友他姑姑的說法~似乎也
沒有錯,家裡有小孩,繼續養萬一危害小孩健康怎麼辦?
不過我個人的看法是,
當你不想養時,不管牠是不是一隻老狗,或是年輕狗,年輕貓,
你不想養了!自然會找十個、一百個、一千個理由來將牠送走,來將牠
送到動物中心,合法的處理掉,因為人心是自私的。
就跟談戀愛一樣,當你不愛對方了~你會找一千個理由來拒絕自己的枕邊人,
說來說去~我反而覺得鄉下的貓狗最好命,不用植入晶片,在郊區跑來跑去,
吃吃主人丟的剩菜剩飯,不用綁鍊子,不用被關在水泥大樓幾坪大的空間裡
坐牢,可以在草原裡奔跑,老了,餓了….就死在草叢裡,自然的分解掉了。
P.S.
不要告訴我,狗一定要吃狗食!
狗食是近五十年來,才開始被人類廣泛使用的產品,
貓狗在人類的歷史裡~少說有上千年,
古代人沒餵貓狗專用飼料~貓狗不也傳宗了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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