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4, 09: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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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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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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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當事者自己在各大網站也有詳細說明
是店家在網路上看到當事者發文批評,他根據資料查到當天訂座的紀錄找到電話
因為不是派出所至電,所以當事者拒絕到場
事後派出所員警通知被告,據被告所言聽出處理的員警覺得小題大作,可是依法不得不處置
這個案件還引發網路上另一爭議,店面就在台大附近,老闆告台大學生真的不怕自找麻煩?
當事者也說從該店的名稱及內部的裝潢,老闆應該是基督徒,鄉民認為有宗教信仰之人為何如此沒肚量不接受顧客批評,還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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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是假基督徒啦﹗
根據聖經上的教訓,現在根本沒有所謂的基督徒,比方說,不能行淫,不能起誓,不能睡朋友睡過的女人,不能說謊,不能亂倫,不能煙酒等等。
所以不用懷疑,都是在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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