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下Q姑娘的主題。
喜歡一個人,有很多條件可言。基本上,在喜歡條件預設的的前提下,例如帥氣、漂亮、多金..待人和善等等,再靠近之後,發現更多的符合自己喜歡的優點,或者發現其他自己討厭的缺點,然而優點與缺點平衡後,覺得優點比較多,就會選擇愛這個人。
當然這個人也必須要喜歡你~~然後兩個人得到一個平衡點
所以就相愛了~~
但如果不喜歡對方,那就是不喜歡。不喜歡,那麼你也就無所謂,也不會對她有啥興趣跟感覺,更不會有什麼互動,所以也談不上啥麼感受。
例如一個會滿嘴髒話、隨地吐痰..有暴力傾向的人..妳會喜歡嗎?會允許他對妳的靠近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麼..就像Q姑娘的答案:如果不是我的菜…就繼續裝傻…遇到死纒爛打的…可能會搞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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