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6,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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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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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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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我國司法慣性重罪輕判,輕罪重判
過去有案例下載及分享有著作權的影音被判刑六個月,連當事人律師都質疑酒駕撞死人都沒判得如此重
今天平面媒體有一法院判決,被告當事人辱鄰只說了"呸呸呸",舉止輕鄙 觸公然侮辱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兩萬元
台灣社會小老百姓害怕司法,處處都是陷阱,政治人物卻好像完全不當一回事,為何落差如此大?
再看看美國的法律是如何?上星期的熱氣球失踪男童事件,如今證實是自導自演,男童父親面臨多項罪名起訴,包括教唆幼童犯罪,浪費公家資源,違反聯邦xx法律...據報導可以判6年有期徒刑,並罰鍰20萬美元
如果台灣司法可以像美國法律之嚴格,誰敢作假?誰敢亂指控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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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是
美國會不會像台灣一樣
一天到晚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官司告來告去
你罵我豬頭,我就上法院告你
你佔我家車位,我也上法院告你
週刊報導不實,也上法院告
立委口水戰,也上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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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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