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我有一個 軍人姨丈, 他過世時我表哥才13歲左右, 當時國家讓軍人眷屬 領終身俸(不曉得是領20年還是領到我姨媽過世) 而且, 我表哥跟表妹都可以【免費】唸到大學畢業(國家全額支出)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軍人眷屬可以享有的優待 (像是全民健保推行之前, 看病幾乎完全不用錢, 開刀, 動手術的8成費用都由政府支出...) 我不相信那位【戰役犧牲的將士遺族】, 未亡人, 在這60多年來, 完全沒有得到政府的撫卹啦 如果真的沒有, 那麼我們的政府 [如此對待戰役犧牲的將士遺族] , 真的是罪該萬死!! 如果有,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做人不要太貪心呀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
#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這些人真是吃人夠夠 可是用一般世俗標準來看,撫恤遺族每個國家都有 這種要求哪裡過分了? 難道像二戰時被日本強硬拉去當兵的台灣男兒 去為別人赴死,自己家人卻連一點好處都撈不到 這樣有比較高尚嗎? 當時有當時的時代背景 人家不過是一腳要踏進棺材的老太太 想要回丈夫的遺物來當陪葬是過分的事嗎? 可憐他十九歲就守寡,兒子都不識父親 政府都可以頒勳章給陳哲男,國防部給人家老太太一點方便又如何? 搞成這個樣子,為國捐軀簡直是笑話,難怪國軍沒戰力呀 |
|
![]() |
送花文章: 760,
![]() |
![]() |
#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國軍沒戰力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了, 但這跟勳章是兩回事呀, 如果這次再〔免費〕發一次,連工本費都不收.... (勳章本身的材料是可以賣錢的呀....雖說不太可能領了勳章之後拿去賣掉...) 那是不是其他所有的眷屬都可以補申請一堆勳章了??? 這年頭... 多數的年輕人.....素質都比以前的人差多了... 更不用說加入國軍(當兵)會好到哪裡去....... (氣溫高達35度不能操練??) |
|
![]() |
送花文章: 40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