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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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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情被殘害已往生的當事人,很多人看到這則報導都會氣得大罵"司法已死",怎會白白放過嫌犯
台灣司法之所以一直被詬病是司法人員的問題?還是大部分老百姓的理盲? 過去的觀念一直沒改,第一時間抓到的嫌犯就必然是真兇?還會問你沒做為什麼不抓別人要抓你? 這個案件一審及二審都判無罪,歷經七次更審,總共有九個合議庭審理過,其中有三個庭判有罪8年有期徒刑 同樣有人質疑,證據不足為什麼有三次審理判有罪?司法是比多數的嗎?六次無罪三次有罪! 我們沒有看過九次的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有罪的法官心證如何,若從新聞內容抓了一個附近的街友說他就是嫌犯,兇器沒指紋,也沒有其他相關證物包括DNA,只憑自白及五歲女童指認,而指認過程充滿瑕疵,被告後來宣稱自白被刑求出來的,而且通過測謊... 也許某些法官還存有一般人的保守心態,反正就是認定第一次自白是"真的",過去用這種理由判下去的何其多 我們不能永遠用寧可殺錯不可放過的心態,即使不是六比三,而是八比一(一個合議庭認為無罪),都要重新考慮是否冤枉?被害人的不幸值得同情,難道被告因為他是個遊民無辜被冤枉就是活該? PS:司法要公正是講求證據,而不是抓到嫌犯都要判有罪,最好馬上槍斃才會大快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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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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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破案和社會期待的壓力影響了辦案的判斷力,所以抓人交差了事=.= 此帖於 2009-11-23 05:21 PM 被 superxbo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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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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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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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他是五歲的小孩耶!還是遭受那種非人對待之後 就算十三年前再怎麼不重視人權 也不能讓這樣的孩子作證,CSI有演過的 我們的警察學校難道從來不教這些基礎嗎? 也許我們的警察是弱雞 但難道給被害者一個平反的機會都做不到? CSI的警員違反SOP會被免職 法醫違反SOP可能判死刑 這樣都難絕弊端,台灣這樣能不亂嗎? 嫌犯只是嫌犯 靠自白不能定罪,CSI裡法官都不太願意採信自白 人的記憶靠不住,而且人會說謊 科學證據才是無法抵賴的 找出真相才是真正還被害者公道 抓到嫌犯只是鎖定一個對象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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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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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如何吃案、如何打OLG、如何收COCO 至於如何辦案、如何偵查、如何蒐證 可能老師沒教,或是老師有教,都在睡覺 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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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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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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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起訴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更審,法官查出警員張瑞智及檢察官提供十四張照片給林姓女童指認之前,已由警員洪維聲先拿其所拍攝的被告謝振茂相片單獨供被害人指認,相距時間甚短,被害人可能因存有先前單獨指認印象,而產生誤導情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26367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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