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搞得好像是諜對諜
劈個腿還要這麼辛苦
但是郵件和電話錄音都無法當作直接證據吧
畢竟都是可以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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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對證據不像刑事嚴謹
錄音可以作為有利證據,如之前女藝人有前夫錄音證明女兒非親生早就知情
甚至,萬一案中元配真的反過來告妨礙家庭還可拿出來自保證明自己是被騙的
有次看談話性節目,律師說很多民事司官,最常見的是離婚或爭子女監護都是用錄音證明對方如何如何.....
律師說在法律上的認定,提出錄音為證據,提出者必需為錄音內對話的人之一,就算對方不知情被你錄下也是可以的,只有在沒有你參與對話用竊聽器錄下他跟別人對話就不可以採用
ps:是不是偽造可以申請聲紋比對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