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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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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條文看起來真暈...
![]() 婚姻如果必須要"契約"來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那還結啥婚? 同居就好了!~~~合則來~不合則分.......乾淨俐落 傳統家庭是丈夫工作,所得交給妻子管理,一切開銷由收入支出、支付, 倘若妻子金錢觀念比較不好(持家)就有可能將這筆收入任意揮霍影響生活。 現代家庭大多是雙薪制,夫妻倆人有各自的工作與收入,此時就比較容易 出現這種財產分配的問題,尤其是當感情生變時.....例如 女方最容易出現的情況是要求男方購置的動、不動產必須以女方的名義登記, 以保障其婚姻過程中的付出,萬一離婚才不吃虧.... 最主要就是當雙方都有收入,甚至某方的收入還比對方高時就會在婚姻發生 問題時產生糾紛......唉怎麼想都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不深謀就有 遠慮....的確拉當今社會婚姻關係、夫妻關係在經營過程中問題很多,自保 似乎是必要之道....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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