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q先評估看看小小q有沒以下情況如沒有那只是他比較愛玩啦..但如果有就真得要看醫生了(目前高雄凱旋醫院治療過動兒的成效還不錯)
學齡前( 3 歲 - 5 歲)
3歲至5歲的兒童有高活動率,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所以注意力不足與衝動是很平常的現象。
因此,在這個發展階段分辨一般或 ADHD 的兒童非常不容易。由於幼稚園是以遊戲為主的環境,因此除非特別觀察,否則不容易區分兒童的正常行為和異常行為。但是如果症狀十分明顯,已經干擾到其認知功能的發展或語言學習的能力時,還是可以藉由比較同年齡兒童的發展程度進行診斷。
通常,到了 5 - 6 歲左右開始,問題會逐漸一一浮現。後來被認為患有 ADHD 的兒童,大部分都會顯現出如下的型態。(但是,這些現象亦可能因憂鬱、不安、躁症、濫用藥物、情緒障礙等因素所引起,因此需特別留意。)
1. 與同年齡層或兄弟間的打架次數頻繁。
2. 有時在無特別原因的情況下,會有非常憤怒的傾向。
3. 部分 ADHD 兒童具有高攻擊性。
4. 無法完成有結構性或有訂定目標的活動,如塗顏色、畫圖、遊戲等。
5. 雖然如同跑步等的大肌肉運動技術發達正常,但在語言能力、畫圖、使用剪刀等,對要求協調性的活動較落後。
6. 也可能持續幼兒睡眠問題(睡眠中時常醒來,不規則的睡眠習慣)。
7. 整體來說活動量大,不太喜歡聽從爸爸媽媽或老師的話。
8. 注意力集中時間比其他兒童短,而且容易散漫。
9. 因盲目的玩耍方式或行為而容易受傷。
10. 會有「很不好管」或「行為上有問題」等的老師評語。
11. 對與其他小朋友同享玩具或依順序等待感到困難,或常常擅自去搶別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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