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arfield
您其他的論點我都同意,唯獨以上您這幾句話我非常不以為然
身為公眾人物,明知小孩有錯還向學校施壓,讓學校無法依校規處理
教育部這幾年大力推動的「品格教育」,就被這種「人情教育」所破壞
況且,就算這樣的行為就算不違法,卻已經是非常負面的示範行為
絕對不能以「那又是另一樁事兒」一句帶過,這樣很明顯地在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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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抱歉,我辭不達意,又讓您誤會了
基本上來說,小孩子犯法那是法律層面要解決的問題
父母向學校施壓,那就是學校有問題了
我不確定陳銳念的是私立學校嗎?如果是,那我無話可說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立學校本來就有一定的規矩,講人情也有限度,陳銳犯的錯可不是小錯,能憑你民代施壓就更改決定,哪個正常的父母敢把小孩交給這款教育家?
是的,陳銳父母的行為是負面示範,但是有繳學費的可不只陳銳,學校卻要對民代鞠躬哈腰,好像學校是民代家開的,我認為這件事是比這家陳家人的負面教材更嚴重
也許是因為我好歹也算有教師資格,所以角度有差。我覺得我要是校長就拒絕關說,順便公開民代的名字,看媒體敢不敢處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