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又學到了一堂課
原來有死緩這種東西喔
說不定中國大陸都會用死刑犯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例如:偷到重大軍事機密,就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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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共多一些了解,知己知彼
死緩最奇特之處是,宣判後緩期兩年不是被關起來,是可以在外面像普通人般到處逛,不然,怎知有沒有立功?
其實誰能決定犯人是否判"死緩"?不是法官,當然一切由"黨"的指示,基本上,死緩是為權貴/高幹開的一條生路,只要聽到判死緩幾乎等於我們所謂"豬腳麵線"的意思
另外,有些特殊身分的人士犯了嚴重罪行足以判死刑,加上案件本身疑點和爭議性很大,而此人為國際所關注,原先可能單純要判死刑,老共為了表示善意顧及人權,判個死緩令西方人權團體無話可說...
所謂'改過"或"立功"也是"黨"的認定....(把財產進貢黨高層也是立功的一種方法)
我才說死緩在大陸運用的學問非常高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