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superxboy
這一點就不能怪王前部長了...最近看TVBS的死刑特別節目...有提到我國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的判法很奇怪...就算罪犯現犯重罪也不一定就會被判死刑...
不過我想A大質疑的是該罪犯已達成假釋條例...但法務部長才是批准罪犯離開的經手人
如果問王前部長的話....我想她會說"我是依法執行的,我沒有辦法預知他出去會殺人,但我想用寬容的心給他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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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探討死刑的節目,對於像陳進興哪種亡命之徒,坐牢是沒半點阻嚇作用,據說他們這類人對進大牢的感覺就像玩線上遊戲"練功升等"
我們的人權團體及部長級人物都是'好命之人",他們一輩子都不曾了解哪類極惡殺人犯的心態
我國司法有個慣例,法官會看兇嫌的犯後態度,若表示有悔意,基本上是不會判死刑
悔意要在法官面前演一下易如反掌,一般來說,哪些表現出亳無悔意都是社會教育程度不高,認知上覺得殺了人大不了槍斃,想都沒想過去演給法官看
現時44名死囚中,有一名殺前女友一百多刀的男子,是有錢人家子弟,據稱他事後上法院表示悔意,本來是判無期徒刑,後來因為與被害家屬遲遲沒法達成賠償,更被檢方得知兇嫌教唆媽媽先不要給錢,否則最後人財兩失(給了錢又被判死刑豈非虧大?),可見,這傢伙的悔意是騙法官,最後改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