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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的人權團體及部長級人物都是'好命之人",他們一輩子都不曾了解哪類極惡殺人犯的心態 我國司法有個慣例,法官會看兇嫌的犯後態度,若表示有悔意,基本上是不會判死刑 悔意要在法官面前演一下易如反掌,一般來說,哪些表現出亳無悔意都是社會教育程度不高,認知上覺得殺了人大不了槍斃,想都沒想過去演給法官看 現時44名死囚中,有一名殺前女友一百多刀的男子,是有錢人家子弟,據稱他事後上法院表示悔意,本來是判無期徒刑,後來因為與被害家屬遲遲沒法達成賠償,更被檢方得知兇嫌教唆媽媽先不要給錢,否則最後人財兩失(給了錢又被判死刑豈非虧大?),可見,這傢伙的悔意是騙法官,最後改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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