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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06:34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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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記者吳岳修、黃立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擔負第一線執法的基層警察相當不以為然,北市警中山分局一名資深小隊長直言,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因為個人想法就可以不執法,那制定這條法律有什麼用呢?「個人意志不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 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就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另一名刑警小隊長說,法務部長不執行,形同讓重大罪犯擁有「免死金牌」,未來歹徒遇上警察將肆無忌憚。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oday-fo3-6.htm ============================================== 王部長真是在裝瘋維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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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08:32 PM | #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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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於所謂配套,就只有無期刑徒來取代,這個命題一出來,又會引起另一爭議,誰願花錢養極惡之徒? 政府不敢用公投方式解決,怕國際人權團體指責我們用民粹來反潮流... 在面子和裡子都要的情況,廢與不廢一直都用拖字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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