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原來遲到哪位學生的爸爸是書記官,一般人怎會懂得提告妨害自由和公然侮辱?他父親說要老師能尊重孩子的人權?是否包括遲到權?
身為老師除了謹言慎行,最好查清楚學生父母的背景,看看哪些是絕對不能得罪
書記官家長堅提告
蕭姓學生的父親擔任書記官,乃具狀控告張老師涉妨害自由、公然侮辱等罪。
蕭父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公然侮辱部分靜待司法判決;至於妨害自由等不起訴部分,一定聲請再議,希望老師能尊重孩子人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1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