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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3-21, 01:15 AM   #9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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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shiii 查看文章
現今政府機關本就有合約制公務員,也就是所謂的約聘僱人員!
基本上這是另一塊黑暗面,可以進到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不用經過國家考試.只要面試即可..
這學問可多了呢..
至於約聘表現佳者可以勝任正式公務員..這中華民國政府早就做過了..早期很多公務員(大概50、60歲的)都是由這一管道進用的..

更早期當公務員還有分省籍錄取的..例如福建省、江蘇省、黑龍江省、台灣省固定幾名
還有優等錄取、中等錄取之分(會在考試及格證書上面註明)

簡單來說就是依照科舉制度而定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個人物--前監察院長王作榮
王作榮在當考選部長時..一連廢除了很多不宜的制度..最著名的就是廢除甲等特考
在當時引起很多國民黨內部的反彈..通過甲等特考的有誰?
現今總統馬英九、前省長宋楚瑜都是甲等特考
王作榮認為這是一種權貴子弟的漂白管道,在當時李登輝的強力支持下廢除了這一個甲等特考..
在當時也一併廢止了約聘僱人員績優可以轉任正式公務員的條例..全都改成經過國家考試才能成為正式公務員..因為這也是一條漂白的黑官條例
同時18%的改革..也是王作榮推動..民國84年之後就再也沒有18%了。
當時的國民黨是一黨獨大
這些作法對於既得利益者的國民黨都是有很大的反彈
但卻全都推動並實行..事後也證明這些作法都是對國家有正面幫助的意義

同樣是改革..但關中的改革卻與王作榮的改革意義完全不同。

王作榮的改革是針對時空變遷,國家取材制度與福利制度應視環境跟著做修正
其制度面的改革是廢除不合理跟有弊端的公務人員制度

關中所推動的改革卻是完全忽略現階段制度實行的缺失,然後製造出另一個缺失。
淘汰公務員..光甲乙考績執行制度已經無法履實考核..明訂一個3%丙等人員又如何履實考核?
這不是製造更多問題?

尤其新考績法還明訂了高階文官團..這些人不列入考績丙等之類考量
這不是製造公務權貴的另類作法?

再者裡面最好笑的錯誤邏輯是功過相抵
吃餅的人員..可以因為表現優良而免除丙等
一個機關給予丙等的公務員..明年機關會給他優等???這表現天與地..有可能嗎?
另外針對整肅異己的防範在於..申訴..經查證屬實..保訓會撤銷原機關考績核定..要追究該機關首長責任。
機關首長若為民選首長或政務官則函主管機關懲戒..
一個基層公務員因為不聽話吃餅..如何查證屬實?..還是要求吃餅人自行提出證據..保訓會一天到晚去查證是不是真的好了..全國公務員有幾十萬..被打丙的全都會申訴..也有1萬多名
每年有一萬多名被告要上訴..我看保訓會應比法院還忙..
再者對民選首長或政務官懲戒?...有用嗎?
會因為對下屬亂打丙等就要下台?或者去職?這吃餅的以後在機關最好還待的下去..

總之..這一改革方案..在基層公務員界無人贊成....或許在考試院眼中....這些反改革的公務員是沒有權力發出聲音的....
就算強行通過都是沒法實行,正如之前提過,五都選後出現五大地方諸侯,不管民進黨或國民黨的首長,完全不甩你中央的3%丙等,中央政府奈何得了他們嗎?移送監院彈劾又如何?民選首長彈劾通過不下台也沒輒

還有,看到報導,司法人員排除在外?更令一般公務員不服氣

我國政府單位約聘僱人員與香港有所不同,他們是把原有正式公務員的數量減少,好比某部門有人離職/退休/升官,多了一個空缺,本來應該再聘一位新進的公務員取代,現在把這個位置轉變成約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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