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推動考績法改革,去年度率先試辦「強制百分之三考績丙等」制度,不料卻傳出保訓會拿新進人員開刀,把一名商調不滿一年的基層公務員考績打為丙等的案例。這名公務員不服,已申訴。
包括考試院院本部、考選部、銓敘部和保訓會等單位,都是試行「三趴考丙」的單位。如考試院本部就有三人考績丙等,保訓會因為人數較少,僅有一人。
據指出,保訓會考丙的公務員職等很低,去年才從其他單位商調來,商調前這名公務員還考慮要不要報到,經保訓會極力勸說,才同意報到;不料工作不到一年,就成為考績新制試行的「犧牲品」。
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證實該名公務員考丙的事,但強調是由考績委員會共同投票決定的;去年新來的不只一人,考績主要還是「看表現和貢獻度,而非是不是新來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489527.shtml
各位相信保訓會的話嗎?
去年新來的不只一人
是因為表現和貢獻度不夠好,並非是新來的才吃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