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研議將公務人員年度考績3%將打丙等,引發各界不同看法,苗栗市長邱炳坤表示,丙等不應該有3%的限制,甚至還要更高,「公務員不好就要淘汰,才能救台灣,我願意公開辯論這個議題」。
邱炳坤在前任市長任內,就曾向人事行政局建議公務員最高5%考績丙等的意見,但並未被採納,這次考試院版提出的3%的標準,他覺得不應該設限,而是依公務員表現打考績,才符合公平正義。
他是基於本身的經驗及民眾的抱怨,才有感而發,邱炳坤指出,他的女兒在台北市民間公司上班,新進同事是知名學府碩士,月薪才2萬元出頭,但公務員領3、4萬元很平常,應該要珍惜工作。
他曾碰過部分公務員中午喝酒到2、3點才急忙回辦公室簽到;還有整天閒閒無事做,上網或聊天打屁;也有公務員請公假或出差做私人事,或出差1、2個小時可辦完的事情,往往耗上半天或一天的時間。
他認為,有些單位還有輪流考乙,或新進同事考乙,抑或考甲的人出錢補貼考乙的同事,都是公家單位的陋規,他絕對不會允許有這種狀況,表現不好、做事不認真積極,該考乙、丙,就該考乙、丙,這樣對認真負責的公務員才有激勵及肯定作用。
邱炳坤說,考績也要避免淪為單位主管私器的弊端,他除了要求主管本身要公正外,考績也要詳略相關的事蹟與緣由,經考績委員會充分討論,並有申訴的機會,才能讓當事人心服口服,「每一個公務員都很認真,不應被考丙」是外行話,他願意與任何人公開辯論考績丙3%的議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491753.shtml
邱市長下戰書了
願意公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