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社會問題的根源來自「教育」
與其花這麼多的精神在「營救」死刑犯上
滿嘴仁義道德的人,有無把握能教養出不危害世人的下一代?
能在孩子犯錯時,大聲斥責,而非尋求特權開脫罪行?
因為死刑犯現時是「活體」,我們就該保障罪犯的「人權」?
已逝去的受害者,就因沒有發言權,在失去生命的同時,也失去的原有的「人權」
失去生命又不是受害者自願的,憑什麼因為受害者不是「活體」,就採息事寧人的態度?
有些人還主張用金錢補償受害者的方式,並扣上家屬是報復心態的帽子,想藉此堵住受害者家屬的追究心態
人命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這是那門子的「人權」理論?
也有些人認為反廢死刑的人是有血祭的野蠻心態
那受害者該歸為那類的祭品?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當罪犯已失去側隱之心,逾越紅線,已不配稱為「人」,有何資格要求「人權保護」?
現代人是利己主義,以「自由」為名,可以任意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也很想駡說,這個社會怎會這麼亂?怎會如此自私、不明是非?
但在批評外界種種的錯誤言行之前
有多少的成人能體認,「自由」是有界限的,是以不傷人為原則、為範圍的?
有多少人能誠實認清自家孩子的言行舉止,是天真無邪?還是目無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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