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反彈,政府又再踩煞車,這...已經不知是馬政府的第幾次?
如果個資法不是馬英九個人的意願,顯然是兩黨民代假公濟私,問題是身為總統兼黨主席的人完全沒法掌握自家立委幹的好事?等到事情大爆發才驚覺不妥當,這個領導人是否失能?
個人認為'個資法"比起美牛事情何其嚴重,網路族似乎莫不關心,一旦通過,沒留意有此法的網民,極可能有天不小心用了別人的資料,如人肉搜索,轉貼他人上傳的個人影音檔,或相片....等收到傳票時才知觸法,一切都來不及了...
最令人想不透的是這次事件媒體扮演的角色,很明顯對他們衝擊最大,以後大家看新聞可能看到的是~
某立法委員被拍到與一女士到某五星級汽車旅館....然後相片是兩人都打上馬賽克
演藝新聞是...某天后級女歌手與某職藍選手已分手半年....
結論是...新聞中的主角是何許人,給大眾玩猜猜猜遊戲,媒體會覺得這樣更好玩嗎?政治人物不敢不會提告,就算影射程度很明顯,一提告就是對號入座
![XD](images/smilies/onion/on_14.gif)
,倘若影射對象不清不楚,豈不是人人自危?
既然對媒體影響最大,我們很納悶為什麼法案二讀通過,快要三讀才來叫喊?媒體不是天天都有記者長駐立院,他們只有趣興報打架的新聞,打完後大家收工?不然,這種限制新聞自由法案,媒體豈會不知?等到要三讀時才發現不妥,為何不在初審時就提出反對?各大媒體都在鬼混?只愛八卦,政治,連自身權益都要等到最後一分一秒才去關注?
下面報導的就更有問題,法務部只希望法案通過,早前按照程序弄個公聽會,為了表示公正找媒體出席,原來只找了自由一家...因為自由不爽邱毅爆料害慘了扁家,所以自由出席的記者代表會挺個資法..
原來我們的公聽會是可以這樣玩的....難怪,有某位名嘴學者說,他過去也曾參加過中央及地方地府辦的政策公聽會或評議委員會...,他說只要反對一,兩次就會被列入黑名單,政府以後就不會再找他...若願意配合的學者,幾乎啥政策都會看到他們的名字,政府當然希望免得麻煩,又可以名正言順告訴社會大眾我們一切依法行政,該找的人都有找來...
可笑的是這次個資法,竟然只有"自由"一家背書...今天更可笑的是,自由發表聲名,是記者個人行為與該報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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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聽會 媒體代表只有自由時報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4.23 05:45 am
個資法修正引發爭議,刪除「媒體免責條款」究竟是誰的主張?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覃正祥昨天出席國民黨團記者會表示,法務部舉辦過公聽會,邀請各行業代表討論,媒體也有自由時報代表與會,原本擬排除媒體適用個資法,但與會各代表一致認為個資法標準應客觀一體適用,才決定將媒體也納入適用對象。
國民黨團記者會中,記者追問修法過程,覃正祥表示,個資法目的在保護個人資料管理,不是規範新聞自由,法務部去年舉辦過公聽會。記者再追問,公聽會有沒有邀請媒體代表與會?覃正祥看了看手上資料,等了一會說,「有,有一個自由時報的項姓代表與會。」
記者會現場一陣譁然,電子媒體一名女記者追問,那有電子媒體代表嗎?覃正祥未正面回答。
據參與這場公聽會的法務部官員表示,召開公聽會曾發函邀請各大媒體參加,但多數媒體都表示未接獲通知;只有當時批評法務部個資法草案將民代列為排除對象是「邱毅條款」的自由時報,有記者代表在會中發言,認為個資法不會影響到媒體。
法務部不但在該次公聽會只邀請自由時報,最近舉行的死刑公聽會,媒體代表同樣只有自由時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5546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