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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幾個月前就看過新聞某警大教授的姪女就是被騙的受害人,哪位教授因此上談話節目詳細說明 故事大慨是這樣的~ 他的姪女是個神經大條的社會新鮮人,應徵工作時對方要求應徵者必須交付帳戶、提款卡及密碼,理由可能是主張要徵信,確認應徵者有無債信不良、帳戶可否使用,或者表明作為薪資轉帳之用等等 受害人因缺乏社會經驗,心想把密碼及提款卡交給對方沒啥問題,因為戶口內沒錢可騙,而且又是顧主的要求應該很放心 詐騙集團不會即時把提款卡還他,就這樣利用這個人頭戶口騙取網拍者匯入的錢,然後第一時間把錢領光.. 被騙當了人頭還傻傻不知發生何事,等到網拍受害者報警,警方追查到帳戶的所有人,哪位姪女被告詐欺罪才知自己成為人頭上當了 上述的案例,警大教授的姪女被騙作人頭戶是小事,麻煩是被網拍的受害人告詐欺,最最倒楣的是,法官認定他是"交付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不採信他是不知情判他有罪.... 一般來說,詐騙集團會用跑腿的工作來行騙,不會有個辦公地點,比方說,你打電話應徵,他會約在某地方見面然後要求提供金融卡及密碼,馬上找個提款機測試,還故意匯個幾萬進去取信應徵者,再說錢先放在帳戶內,等明天測試領出來沒問題就可以把金融卡還給當事人,一天後確定帳戶沒問題就可以正式上班...這樣就中招了! 為何檢察官及法官遇到這類人頭戶都不採信他也是被詐騙集團所騙?據檢方的說法是太多太多案例,根本就是貪婪者自願賣人頭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事後都用這招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總而言之,請大家告知大家,不管誰要求,金融卡密碼絕對不能告訴任何人,否則帳戶拿作人頭使用被告詐欺十之八九都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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