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除了不能夠打本名以外
還不能夠說出"白ㄔ"、"笨但"、"蠢"等等字眼
這些都會構成毀謗罪的
罵人的最高境界是罵人不帶髒

|
用形容詞罵人屬公然侮辱罪,毀謗罪是與事實不符,如罵人討客卿,做妓女..
被批評者如果不爽,他是不管帶不帶髒字.也不管有沒有直指其名
過去曾有兩位主持人互摃,其中被嘲諷為"黑心商品",雖然沒有指名道姓,當事人認為影射也不行提告公然侮辱罪
本來我們希望看好戲,看看法官怎樣認定....可惜後來雙方低調和解,這個案件就沒下文了
可以確定的是,司法定讞作為判例,批評女生"很醜"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的..
看看法官的見解:
判決書說::
惟因 外表美醜與否,與人格及地位高低之評價無關,且純屬個人
主觀標準,每人都可以表達自己之評價,被告以其個人評價
,認為以其最低標準,仍評斷告訴人「很醜」,充其量僅係
被告個人對告訴人外表美醜之意見表達,殊無涉及是否貶損
告訴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之評價,自難以公然侮
辱罪相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