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0-05-04, 12:37 AM   #1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馬英九身為總統為了平息民怨,作出不良的示範

有國家賠償法規定清清楚楚,這種事何勞總統出面?

國賠大原則是政府承認錯誤,現在責任歸屬還沒清楚,將來法定程序走完,認定政府沒有管理缺失,不符合國賠資格,請問受害家屬如何面對?

我覺得馬英九高調處理會誤導家屬以為"國賠必成"

所謂官官相護,國賠哪有如此容易?賠錢等於有一票公務員出錯要負行政責任,監察院必然要介入糾正或彈劾

相關主管單位一定會想盡方法把責任推卸


國家賠償之構成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
1.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2.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請求國家賠償時應注意之事項:
主張有請求之事實、證據及其間之因果關係,宜詳細敘明與蒐證。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a471 (2010-05-04),YaYa07 (2010-05-0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相似的主題
主題 主題作者 討論區 回覆 最後發表
新聞轉貼 - 二高大走山/「冰櫃準備好」 毛治國失言 家屬嗆:屁話 lutunhsiang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21 2010-05-03 01:17 PM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6:56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