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這就像上週那個"老師侵占學生手機"的案子一樣....
記者把該案去問檢察官意見,檢察官除了表示侵占罪難成立之外還說了句
我認為很不適當的話。他們是這麼講的......
對於警方不移送此案檢察官認為警方沒有揹責任的必要,移送後交由
檢察官(還是法官)去認定侵占是否成立,員警無需自行認定然後背上
不受理的責任.....
該案於學生家長報案時因警察方面認為是"老師管教不算侵占"而
不受理(還是不成案),於是被學生家長申訴警察遭到懲戒.....
這新聞我認同警方的處理方式,隨意的成案移送等下又被上頭罵
"浪費司法資源".........警方第一時間做出判斷避免司法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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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檢方與法官好像永遠是對立的,不爽對方太閒,幾乎告發的案件就起訴移送到法院
最近,蔣友柏公司被控抄襲侵權案,檢方起訴移送,小小小蔣不服批評檢方是文化流氓,台灣法律真爛..
檢察官的回應是"有話去跟法官講"
台灣司法最大弊端,檢方起訴的案件,不管多離譜或證據多不足,反正法院判決無罪,檢察官是完全不需負任何責任
最近還有聯電曹老闆與司法單位槓上,本來以前對這類商人沒啥好感
自從聽他說過,當年就算每天賺一億,一毛錢都不會給他(土城看守所哪一位),正因如此,就爆發和艦案
有次好奇看曹老闆上電子媒體細說多年來的官司才知台灣的司法真的很xxxxxx
我也很好奇,要整他的源頭已經被關起來,又改朝換代了,為何他的官司始終沒法了結?
原來第一次被起訴是政治整肅,之後是檢方面子問題..整了就要玩到底..
曹老闆說偵訊期間,處理他的案件的檢察官沒個懂會計財經,後來找了會計專業機構來幫忙查核有否違法....結果...完全合法!
有趣的是,檢方完全不採用這份專業報告,上法院時還被法官當庭指責檢方,採不採信是"法官的權責"而不是檢方要不要用...
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更有趣的事件發生,高檢署的檢察官接手,還對老曹說自己真倒楣抽到他的案子...
開庭其間,到庭的檢察官十問九不知,他們連卷宗都沒有看過,法官又是氣到大罵..結果,老曹二審又判無罪
檢方不服再上訴,被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曹老闆這次發飆堅決不出庭以示抗議
有時在想,堂堂台灣晶圓雙雄的大老闆都可以被司法玩到這個樣子,一般無權無勢的老百姓,真的要自求多福
因為曹老闆上節目及登報開罵,也促使了速審法立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