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分享一篇淺明易懂的評論
![俏皮](images/smilies/icon2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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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爭取死亡權立法還有得等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300083,00.html
* 2010-06-03
* 中國時報
* 【江盛】
日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在立法院說末期癌患若予插管或電擊是浪費生命,浪費醫療資源;他指出了醫療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的事實。當署長從功利主義哲學出發,把浪費醫療資源做為探試社會反應時,可以預見的是政治敵手以及尊重生命一方將藉機反彈;如同歐巴馬在力推美國健保時遭逢共和黨抹黑為總統將拔掉病人呼吸器,推動安樂死云云。
當反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她的抉擇反而促成死刑犯更快更大量的執行,因此楊署長粗糙地評論複雜的生命終端醫療也可能招致相似的效果。雖然楊意指癌末患者,但是面臨生命末端的不只這些人而已。記得馬總統上任之初,一位內定的部長人選因為登山心肌梗塞發作而死亡的案例,同樣透露我們的社會與醫療系統無意改變這齣生命神聖的戲碼。
現代醫療資源昂貴又有限,醫學倫理雖然強調資源的公平與合理分配,但是急救癌末患者,將其插管,注射鎮定劑使其昏睡,並使用抗生素,強心劑,然後將其擺在加護病房與家屬分離,任由加味的生命延長仍然是普遍的現象。簡單的說,未預立醫囑的病人,家屬不當的期待,不願溝通或技巧欠佳的醫師已經共同描繪出這幅現代台灣的「罪與罰」。
想死的臨終病人不多,但確實有人想中止因為疾病而喪失的生活品質和尊嚴,這些人的困境不會因為醫學科技而獲得改善,更糟的反而陷入不能好死的悲慘命運。包括台灣在內的許多醫師都承認曾經提供病人致命劑量的鎮靜止痛藥,但這些行為完全秘密,甚至只有醫師的至親才享有這種「福利」,醫師協助死亡的行為完全地下化,罕見公開討論,因此現代人求一個好死真的需要關係和運氣。
在法律、社會、醫療都還在磨合的台灣,能尊嚴死亡需要很多的知識、掙扎與社會共同的努力。但是如果不揭穿死亡的真像,如果所有生命末端都不分青紅皂白急救,甚至都像救內定部長一樣的包括葉克膜、核磁共振,恐怕二代健保真的很快就要面臨三代健保。
人可以有死亡的權利嗎?假如尊重病患的自主權是至高無上的醫學倫理,為何我們不能在必要時免除自己的生命權?假如法律不追究自殺者,卻只給我們打折的死亡權,這算是什麼權利,什麼自由的國度?十九世紀以邊沁、彌爾為首的功利主義哲學所揭櫫的「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已經有了包括楊署長在內的許多信仰者,但是什麼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呢?或許普林斯頓生物倫理學家辛格所說的正是:「在科技發展與人口老化的壓力下,所謂生命神聖的觀念終將分崩離析,未來大概只剩活在象牙塔的基本教義派會認為從受精到死亡都有神聖性」。
不願接受死亡是當前社會的道德與文化,在今日台灣,我們沒有美國的《自然死法案》,也沒有《病人自我決定法案》,更不必談合法安樂死的荷蘭、比利時及容許醫師協助自殺的美國奧瑞崗州和華盛頓州,以及不起訴協助親人到瑞士尋死的英國。如何讓「生如夏花般絢爛,死如秋葉般靜美」,其道路仍然漫長,但是台灣社會未能在爭取死亡權的立法上求得進展是最大的原因。
(作者為馬偕醫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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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般人的疑惑是...
每個月已經繳交健保費,為何看病時仍要繳交掛號費、部分負擔,甚至自費項目差額補付?
醫學器材與新進研發藥品日益昂貴,
像葉克膜、核磁共振、正子造影、血管支架、標靶用藥、看護費用....等以「萬」起跳的高價項目支出
不論健保能給付的金額多少,對家庭都是沈重的負擔。
但健保如果樣樣都給付,又很快就會破產
如果保大病,不保小病,形成健康型民眾繳交保費與實際使用次數的比例不均,
再然後因健保財政困難,又要向健康型民眾伸手要功德費,強迫不樂之捐
與癌共存還有長期慢性病的病患,他們體力相較健康者衰減很多,
一個人上醫院接受治療時真的很辛苦,很需要親友從旁協助
更別提老人家不懂醫學症狀的「關鍵字」,無法與醫師互動討論
年紀大,記性不好,容易迷路,甚至忘記服藥時間與使用方式
![冷汗直流](images/smilies/onion/on_72.gif)
遇上子孫賢孝的,能早期發現病狀,早期治療,減緩疾病嚴重度
在現今經濟不景氣、加班成常態的年代,
子女沒時間陪伴就診,老人家只得自求多福
![南無南無](images/smilies/onion/on_42.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