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李慶安算啥呢???
阿扁不都是不承認他貪污
又怎麼樣呢??
海角七億獲七十億七百億...又如何呢???
有沒有詐欺該如何判斷呢???
再沒被揭發前他都是立法委員
有誰敢說他不是呢??
那他當時當然不能算是詐欺
被揭發後他還需要辭去立委
才算不是立委
請問如果他根本不是立委..為何還需要辭去立委呢
我個人認為他雖然做錯...但並不構成詐欺
就像阿扁兩顆子彈事件
如果有天證實了那是阿扁自導自演時
我們能說阿扁詐欺所以要追討回八年的薪資嗎???
當然也要追回呂秀蓮...
因危當選無效..甚至要追回八年來所有民進黨官員的薪資
可能嗎???
所以我認為李慶安該下台負責
但要追討薪資...那是政治迫害的笑話
純粹是政治操作而已
那已與法律無關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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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的問題其實已經討論了不少
詐領薪水部分要等他詐欺官司定讞,由台北市議會及立法院決定是否去追討
可是,早前不少法界評論,如果有人偽造學歷進入公家單位,後來發現被開除,理論上只能告他詐欺和偽造文書,但,他的確有上班付出勞務,能否構成詐領就有很大爭議,除非這個人自始沒有上過班,掛個人頭白領薪水
至於他不認罪與扁不認罪情況差太大,扁是貪污重罪,不管他認不認都是七年以上起跳,絕不可能有緩刑機會
而李慶安只是詐欺罪,又是初犯,認罪和犯後態度良好,一般都會獲得緩刑,從一審法官到二審法官都暗示他認罪會比較好處理..可能是他拉不下臉,認罪等於人格破產
重點是他的詐欺不是在於詐領薪資,而是隱瞞雙重國籍違反選罷法
為什麼兩庭的法官都會一開庭心證就提醒他改變訴訟策略,正因他有兩項事證太明顯,就算超神的律師也無力回天
第一,是他辯說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美國籍自動失效,這一項除了美國回覆沒有這回事,另外他追打陳師孟美籍時,更證明他本人都不認同此理由等同放棄美籍
第二,就是令他一招斃命的證據,美國前總統布希退稅方案,李慶安被查到也是受惠者,沒有美籍何來退稅?這點他和律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官司是必敗無疑,認罪求緩刑是唯一的方法,是否詐領薪資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