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的專案小組花了3年蒐證,相信跟一般檢察官衝績效草草起訴之案件不同,特偵組敢辦自已人,表示這收賄司法官已經無法無天,否則官官相護又是自己人的狀況之下,要辦司法官,大概是難上加難。
只是這案子主角卻一樣人間蒸發了~~
被做掉了?還跑掉了?
每次落跑的「大尾」如伍澤元、劉松藩、王玉雲、朱安雄等..總是在檢調監控之下..落跑成功
要說原因..肯定跟無間道裡面的劇情一樣..檢調裡面有內鬼~
再來自己人審自己人...但主導的兇手卻落跑了...
最怕的就是...
弄到最後搞不好..因找不到兇手對質..對價關係不明確..罪證不足..或者程序錯誤..最後結果是各位法官辛苦了..吃碗豬腳麵線吧~

這情況不是不可能
補充一個案例:
台北地方法院的前法官許聰元被控收受股市大作手「美濃吳」吳京遂百萬元賄款,審理超過了十五年,今﹝九十九﹞年四月,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以「更六審」判無罪,本案初審時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許大法官七年半重罪!高院的刑事庭以認定判決無誤,維持原判!詎料,「更五審」時來個大逆轉,竟然認定同案被告「白手套」陳順隆的說詞前後不一,以罪證不足而改判無罪。
本案再經「更六審」、「更七審」均維持無罪的判決!但「更八審」、「更九審」又改判許某有期徒刑七年二月重罪!
九十八年「更十審」審理時,細心的法官戴顯微鏡在高可盈尺的卷宗裡,赫然發現本案在「更六審」改判無罪後,檢察官在收到判決正本的收文簿上,雖然蓋的是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可是判決正本早在那年六月九日即送達檢察官辦公室。
刑事庭認定,「更六審」的公訴檢察官,在那年六月九日沒有公差或請假,且在十三日就向高院調卷,明顯的違法!結果造成本案審了七年才發現「上訴過期」改判無罪!高檢署檢察官雖提出抗告,但可能無力回天!眼睜睜看著一位涉貪的法官逃過一「劫」!
資料來源:
http://www.99ch.com.tw/news-detail.a...=1&doc_id=8681
PS:這網站所寫的司法案例亂象..比司改會網頁寫的一些官樣文章..有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