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最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9fnf.html
節錄重點:
法務部端上的草案,廉政署隸屬法務部,成員有政風人員跟調查人員,政風人員派駐各機關,不具調查權,但調查人員相當司法警察,在政府內部當「糾察隊」,可以接受檢察官辦案。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從既有人力抽調配,然後由檢察署檢察官指揮。
這充忙上陣的廉政署,是研議許久或者現在應急的?
權責劃分是否明確?
經立院三讀充忙通過,或許很快,但等到出了問題,要修法就麻煩了
先來個烏鴉嘴預測好了
日後可能會因為調查權屬不一致,調查局破獲應屬廉政署管轄案件,結果法院不理
然後又過了移管期限,然後全案又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