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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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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最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9fnf.html 節錄重點: 法務部端上的草案,廉政署隸屬法務部,成員有政風人員跟調查人員,政風人員派駐各機關,不具調查權,但調查人員相當司法警察,在政府內部當「糾察隊」,可以接受檢察官辦案。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從既有人力抽調配,然後由檢察署檢察官指揮。 這充忙上陣的廉政署,是研議許久或者現在應急的? 權責劃分是否明確? 經立院三讀充忙通過,或許很快,但等到出了問題,要修法就麻煩了 先來個烏鴉嘴預測好了 日後可能會因為調查權屬不一致,調查局破獲應屬廉政署管轄案件,結果法院不理 然後又過了移管期限,然後全案又不了了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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