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我覺得這就像是商鞅立法一樣
在當初那種封建時代
商鞅立法可謂是破天荒的事情
整個撼動了君權,正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那個時候在秦國引起了非常大的波動
後來也是因為商鞅立下的律法
秦國歷代國君也都依照著律法走
沒有人敢撼動商鞅的律法,才奠定了大秦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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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國家是天子的,他本人不會有貪污的問題,要花錢就下個旨意即可
問題是古代再嚴刑,我所指的是"刑法",滿門抄斬也好,誅九族也罷,貪官從沒有消失過
可是新加坡貪污罪最高也只不過"五年"有期徒刑,比古代輕太多,仍能防治公務員貪污,主因是定下重重沒人權的關卡,怎麼鑽也找不到可以送錢或敢收錢的管道
當社會競爭環境越變得公平,各憑實力,何需送錢疏通?
之前會爆發sogo經營權之爭,不是兩派人馬實力不足,而是有人發現競爭者走後門找總統府的管道,不想白白失去金雞母,去找夫人壓下對手...
我們痛恨前朝政府的作為,並不單止他們收賄,而是明目張膽跟商人要錢,不給錢的就被修理得很慘,如聯電前老董的和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