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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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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古代再嚴刑,我所指的是"刑法",滿門抄斬也好,誅九族也罷,貪官從沒有消失過 可是新加坡貪污罪最高也只不過"五年"有期徒刑,比古代輕太多,仍能防治公務員貪污,主因是定下重重沒人權的關卡,怎麼鑽也找不到可以送錢或敢收錢的管道 當社會競爭環境越變得公平,各憑實力,何需送錢疏通? 之前會爆發sogo經營權之爭,不是兩派人馬實力不足,而是有人發現競爭者走後門找總統府的管道,不想白白失去金雞母,去找夫人壓下對手... 我們痛恨前朝政府的作為,並不單止他們收賄,而是明目張膽跟商人要錢,不給錢的就被修理得很慘,如聯電前老董的和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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