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股,法官何俏美;審判長周占春。」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八日下午公開抽籤分案,當發言人黃俊明庭長,宣布法官貪瀆案由甫審結金改弊案的周占春那庭承審時,現場驚呼聲連連,因為負責抽籤的庭長和被抽中的受命法官,都和扁案前年送審時相同,大家異口同聲「怎麼這麼巧?」
特偵組昨日上午偵結高院法官貪瀆案,隨即將全案及在押八位被告移審北院。由於起訴罪名包含洗錢罪,依規定得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由於本案屬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北院決定公開抽籤分案。
四個重金庭、八位法官,扣除一位上午才剛輪分他案的法官,共七位法官參與抽籤。
主持公開抽籤的黃俊明,依慣例先抽出負責抽籤的劉慧芬庭長後,在眾多媒體記者見證下,劉慧芬抽出「衛」股承審。
黃俊明當眾宣布,衛股
法官為何俏美、審判長周占春,現場馬上響起怎麼這麼巧的聲音,七分之二中籤率,又抽中周占春擔任審判長。
更巧合的是,
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扁家國務費等四大弊案起訴送審北院,即採公開抽籤分案,主
持抽籤程序的是黃俊明,當時黃抽出負責抽籤的庭長就是劉慧芬;劉再抽出承審法官,正是周占春同庭的何俏美中籤,時隔近兩年,歷史重演,讓許多北院法官直說案件真是會找人。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周占春合議庭,日前判決金改弊案扁、珍及金控業者廿一人均無罪,引發各界譁然,周被藍營痛批是「不適任法官」;昨天特偵組起訴司法官貪瀆弊案,對涉貪的司法官,他的審判標準及法律見解,是否始終如一?大家都在看。
周占春因在扁羈押庭時,認為扁不會逃亡等理由,裁定當庭釋放扁,並在金改弊案中,認定金控合併案並非總統法定職權,判決扁無罪,這兩起都與扁有關的案件的判決,被各界廣泛討論。
有人認為周占春一再「輕縱」扁,質疑他的政治立場,但資深檢察官分析,周可能是因在法界資深,當年率領「改革派」衝撞司法體系,很年輕就擔任司法院的一級主管,讓他對個人法律見解及素養過於自負。
一名資深檢察官說,扁插手金改案及開發案,是否為檢方所認定的總統法定職權,在憲法解釋上確實有爭議,但周占春在金改弊案判決書中,為了論述金控合併案不是總統法定職權,援引許多的憲政學者論述及學說,來支持他個人的法律見解,反倒像是扁的辯詞。而「這些」見解出現在受矚目的扁案上,當然難逃批評。事實上,有一些資深法官總是認為「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官的錯」,若判錯也是檢察官舉證不足,是檢察官的錯,金改案是否如此?有待上級審認定。
周占春的合議庭昨天又接下了社會關注的司法官集體貪瀆案,很自然的外界對本案未來的判決會特別「關心」;但是若以當年轟動一時的禿鷹案來看,他將同為司法人的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重判十年,比檢察官求刑八年還重,他對涉貪法官應該不會輕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900111,00.html
又中籤了
天底下的事情哪有這麼多巧合
就這麼剛剛好,重大案件都中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