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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20, 11:24 AM   #15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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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個留置權本來就很瞎,不知是哪個蠢到馬里亞納海溝的蠢蛋提出來的?
台灣人有那麼好的素養?作夢咧
如果不知道失主是誰,就該送警局,這不是每個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
留置權只是把侵占罪合理化,這種法律可以過關,那些立法委員表決時都在睡嗎?
要我說,侵占就是侵占,留置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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